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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→自112年3月1日起自3月1日起停止提供入境人員及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2-03-06 09:44 承辦單位:六龜區衛生所

  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2023-2-20表示,經評估國內外疫情趨勢及國內醫療與公衛量能,自3月1日起停止提供入境人員及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家用抗原快篩試劑,民眾如有快篩試劑需求,可至各通路(如藥局或有販售快篩試劑之超商/零售通路)自行購買。

    指揮中心說明,現行快篩試劑發放為入境人員可於入境時自行領取1劑、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由衛生局提供1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。考量近期全球及本土疫情趨緩,自主防疫篩檢時機已調整為自主防疫對象(包含入境人員以及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)於出現症狀時使用快篩試劑篩檢,並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;針對入境時有症狀者,可於機場港埠洽疾管署檢疫人員,於必要時進行採檢,無症狀者則返回自主防疫地點進行7天自主防疫;且目前國內販售家用快篩試劑通路普及,民眾購買便利,經綜合上述評估,將自3月1日起,停止提供入境人員及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公費家用抗原快篩試劑,其中入境人員以航班表定抵臺時間為準,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則以確診者隔離起始日為準。

    指揮中心表示,雖然國內COVID-19疫情趨緩,但社區中仍有病毒傳播風險,且目前仍處於呼吸道病毒流行季節,請民眾仍應遵守相關防疫規範,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,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等個人防護措施,亦請民眾踴躍接種COVID-19疫苗,提升自我及群體免疫力,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。

    類別:同住家人快篩試劑發放
    關鍵字:同住家人快篩試劑發放
    上版日期:112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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