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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六龜衛生所志工招募對象公告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7-08 14:04 承辦單位:六龜區衛生所

    1、年滿二十歲,國(初)中以上,七十歲以下,身心健康,未罹患精神疾病或法定傳染病,具服務熱忱與能力者,性別不拘,均得申請登記為本所保健志工人員。

    2、本於自由意願,能長期固定提供部份時間參與服務而不支領酬勞者。

    服務項目

    1、協助辦理預防保健業務。

    2、本所辦理活動時協助事宜。

    3、宣傳衛生所服務業務事項。

    類別:志工招募
    關鍵字:志工招募
    上版日期:113-07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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